2008-7-9 21:50
李拙
论“美”
论“美”------------李拙
老子在《道经》第二章中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即就是说,美之所以美,是在丑恶已存在时比较出来的;善也是在有恶后所体现的。所以,美之为美,是人们的共同认识,它并不存在时空与地域之界限。
在我国人民传统的审美中认为:“画者,至善至美之意境也”。若以丑为美,那么,“江山如画”就不能再用了。人们常用“巧夺天工”来赞喻艺术品,这里的巧即为“匠心”。自然造化,各有不齐,缺陷太多,就是为了这些艺术家们去发现、去填补、去设计、去意造、去完善;不然,要“艺术家”何用?“江山如画”,不但是人们对江山的赞美,更是人们对画的赞美。如果说真有人美丑不分,那么他就不要从事画“国画”了。因为“国画”是文化、也是艺术,而不只是简单的绘画。如果像二十世纪后的西方绘画那样只是去搞“绘画”,也就无论美丑了。
如今有的画人,他们却以“丑”为“美”,岂不知以“丑”为“美”,这“美”原本就是“丑”了。再者说既能以“丑”为“美”,而何不以恶为善呢?仔细想想这其中的道理,大家自然就会明白的。
还有一层,我们在看电视中的“选美”节目时,往往看到的是在“选脸”。五官端正、模样俊俏是漂亮,但其并不能代表整体的美。
我们如果能以天下之人都认为的“美”为“美”,那就是真“美”了。即就是千百年之后也不会改变。
如果以自己所认为的“美”为美,而又把这种狭隘的审美意识强加于人,然后把别人都视为“睁眼瞎子”,而以自己一人就是“美”的主宰者自居的人,明显是对人们的不恭敬。既然不敬人,人又为何能敬你?所以,真正的“美”不须引领他人去欣赏,人人都能看得出来。而自己一人所认为的“美”,即使当时人们在你的引导下赞同你的主观意识里那顶点的“美”,但背过身去,人们还是会去寻找他们认为的真“美”的。因此,这样的“美”自然不会长久。
时有春夏秋冬,人有善恶美丑,不断交替,不断演进,这才是自然之道。所以,六月的落雪改变不了整个夏季的炎热;腊月的晴日也改变不了隆冬的严寒。“时尚”、“潮流”对于大文化的冲击最多也只是冲击;只能把不做学问、没有主见的慕虚者在犹恐别人论其落伍的盲然中浮出水面。就如“五四”后的新思潮一样,它也没有能改变我们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对祖国优秀传统绘画艺术的热爱。
人们常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但如今更多的人只相信自己的耳朵而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却是让我费解的事实。那些恶意的“指鹿为马”和盲目的崇“名”,使太多的垃圾反成了某些人们的“珍宝”。我虽无法预测这种丑恶的社会风尚还能持续多久,但我坚信人们都会有相信自己眼睛的那一天。
作画,不要怕把画画坏,但就怕把画画不好。能知把画画坏者,便是进步;而把画画不好则是永不长进。
我常教学生尽量去做到雅、清、透、润。是因为入雅则自高,能清则自爽,知透便自活,会润自不俗。这四者也都是“美”的体现。
我国之“国画”,本就是我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就必须顺应传统文化中之好恶。否则,你就是把鸱鴞(猫头鹰的一种)画得再好看、再“漂亮”、再“美”,也绝没有人愿把你的画作挂在他家的厅堂之上。因此,要画健康向上的,国人们都认为吉祥的、“美”的题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真正的“美”献给祖国,献给社会,献给人民。
2005。6。西安